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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ina's list of Olympic don'ts
[評論]中國列出北京奧運禁止之事
國際先鋒論壇報,International Herald Tribune
June 11, 2008

說明:2008年8月8日(發發發)北京奧運就快到了,主管的北京奧運組織委員會,前幾天公佈《奧運期間外國人入境出境及在中國停留期間法律指南》,但被人權團體批評為「法律指南是外國人的奧運陷阱」。

例如13.3規定入境的違禁品,「對中國政治、經濟、文化、道德有害的印刷品、膠捲、照片、唱片、影片、錄音帶、錄像帶、激光視盤、計算機或存儲介質及其它物品」。什麼是有害?如何認定?由誰認定?充滿高度主觀性的空間,該如何適從?

19.2規定出境的違禁品,「內容涉及國家秘密的手稿、印刷品、膠捲、照片、唱片、影片、錄音帶、錄像帶、激光視盤、計算機存儲介質及其它物品」。中國的《國家保密法》對國家機密的定義模糊,如報導某地示威的資料算是國家機密嗎?這都含糊不清。


延伸閱讀:
《奧運期間外國人入境出境及在中國停留期間法律指南》
「中國人權」

-----我是外電的分隔線-----

四川地震這無法控制的天災稍微淡化後,中國領導人正再次關注於,其所認為可控制的某些事情:人民。

參加2008北京奧運的球迷們,門票之外,還有一長串的規則。

在北京奧運組織委員會上週的網站,對預估達50萬來自國外的訪客列出一系列的限制。奧運觀眾被告知,別攜帶任何「壞東西」(違禁品)到中國,包括印刷資料、照片、唱片或電影等。

宗教或政治旗幟和標語是被禁止的,聚會、示威與遊行亦是如此,除非是先獲得當局核准。網站也提到,精神疾病患者或性傳染病患者嚴禁入境。

如何做出這些判斷:多數是高度主觀或侵犯他人的,令我們戰慄不已。
譯註:由此看出中國仍是人治社會,「誰說了算」就成為大學問!

長期以來,國際奧委會禁止在奧運場地從事政治活動,我們尊重這個目標,也試圖擱置不同意見。但北京正透過上述限制,完成本身的目的。

為贏得奧運主辦權,中國承諾改善人權紀錄。如今卻幾乎朝著反方向走,當局最近有效率地取消兩名卓越人權律師的律師資格,只因他們自願替被控暴力反中的圖博人辯護。5月12日地震因學校豆腐渣工程,遭逢喪子之痛的百位父母和平聚會,也被當局驅散。
譯註:怎麼不見多數台灣媒體繼續報導,國際媒體已經報導多起百人以上的和平示威活動。

儘管當局在地震後,立刻放鬆對新聞記者和賑災人員的限制,卻再次地緊縮。地方記者被阻擋而無法報導父母親的抗議,國際電視網也抱怨安全規定將限制奧運的新聞報導。

中國渴望邀請全球參加奧運,卻努力剝奪訪客和國內民眾最基本的自由,這在本質上是矛盾的。

一位國際奧委會官員上週表示,他相信奧運對中國是「向善的力量」。奧委會和西方政府需要提醒北京,全球正在看著你,但截至目前的印象是不好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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