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發表於「與媒體對抗外電組‧臨時網站」,http://www.truenews.cc/ftalk/viewtopic.php?f=5&t=318

The trials of Ah-Bian
阿扁的司法審判
經濟學人,The Economist print edition
Sep 17th 2009

說明:911後陳水扁案的文章俯拾即是,《經濟學人》也接連發了2篇,這篇仍維持抨擊司法體系與國民黨的基調。修伯特去除陳水扁政治生涯與對中國的影響部分,僅節錄「司法體系瑕疵」之部分,請見諒。陳水扁案至今滿一星期,我們要堅決主張司法人權,更應該關切各項重大發展:賭博、採礦、無力的經濟、中國的政經兩手策略、日本的戰略轉變等,放寬眼界,我們的母親之島會更好。

延伸閱讀:
經濟學人:陳水扁,馬上入監


審判台灣前總統是創舉;但司法瑕疵令人蒙羞。
譯註:修伯特不能同意這句話更多!
有朋友建議後面改成「但司法瑕疵令人感到挽惜」。


圖檔
修伯特:還有什麼比這張圖更生動地描繪扁案?正是「國民黨審判阿扁」。

操作(handling)審判也引起關切。從好處想,部分司法制度仍陷入昔日的陳苛;從壞處想,司法制度再次受到國民黨的命令。

主要的憂慮是,審判前和審判時拘留陳水扁,包括一個月的單人囚室。沒有人可合理解釋,為什麼釋放陳水扁的法官會被更換,那時國民黨政治人物疾聲抗議。新任法官蔡守訓馬上再次拘留陳水扁。蔡守訓之前正好審判過馬英九任內濫用特別費的案件,那時宣判馬英九無罪,僅判助手(余文)1年刑期。

陳水扁的助理分別被判20年(馬永成)與16年(林德訓),他們宣稱這是國民黨與馬英九合奏的政治仇殺。這難以維繫哈佛律師馬英九的清白形象,也引出台灣距離法治民主有多遠的問題。責難司法體系審判瑕疵更有理的說法是,從獨裁統治下貪贓枉法與順從(國民黨),不完美地跳躍到司法獨立與正當程序。台灣法官─檢察官一體在6年前才被打破,取代的是公正的法官要聽完控訴與辯護雙方論點的體系。蔡守訓審判期間對陳水扁公開的敵意,讓人想到某些舊的態度難以被撼動。

檢察官巨大的權力,包括審問個人而不讓他們知道什麼被記錄了,仍是民主的污點。檢察官在年度晚會演出陳水扁抗議戴上手銬的諷刺劇,也讓人蒙羞;政府則裝聾作啞。因陳水扁辯護律師鄭文龍質疑審判程序的公平性,法務部長遂威脅要取消其律師資格。馬英九老師、現任紐約大學教授孔傑榮(Jerome Cohen)說,這些動作有中國政治迫害(人權)律師的味道。
譯注:感謝Laurent斧正!


你對未來台灣法律的結論,決定於你認為審判陳水扁有沒有政治動機。若沒有,在其總統任內調查與卸任後的審判,無疑是個里程碑。而且,司法體系正回應審判的缺點。舉例而言,由於陳水扁的挑戰,檢察官要參加和紀錄被告與辯護人之間會面的堅決主張,已經被宣告違反憲法。
譯註:就個人觀點來說,欣見於「台灣史上首次總統就審」,這種不論「職業」的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里程碑,這或許是陳水扁案的正面成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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